细闻着,果然嗅出一股淡淡的霉味。
她当即大怒,“该死的鲁克,彻头彻尾的混蛋!竟然给我送发霉的燕麦,怪不得最近少了许多客人购买我的燕麦粥,原来是他卖给了我发霉的燕麦,上帝一定会惩罚他的行为。”
骂完鲁克之后,艾达怒气冲冲将手中的袋子放回架子上,“等那家伙下次来送货了,我一定让他好看!”
艾达骂得太激动了,隐隐约约有唾沫往外喷,方知味不动声色将他刚刚烧的这锅热水盖上盖子。
又过了一会儿,锅里的热水烧开。
刚刚那锅热水用来煮燕麦粥,这锅烧开的热水则是用来泡红茶。
方知味起身将架子上的茶罐拿到手,“我来泡茶。”
他打开茶罐,随手捻了一小撮,里面的茶叶都称不上茶叶了,全都是一些廉价的茶叶碎末,还有一些茶梗。
除此之外,里面还有一些石头的小碎块。
方知味抬头询问艾达,“有干净的纱布吗?”
“你要纱布干什么?”
艾达一边说着,一边从架子上找出一块干净的纱布递给他。
方知味将纱布摊开,往纱布上泡两桶茶水所需要的茶叶用量,“我先前路过爱斯餐厅时,听他们后厨的厨师谈起茶包直接泡水会有苦味,等过一遍热水之后再泡,苦味就不会那么浓郁。”
爱斯餐厅算是他们这一带最好的西餐厅了。
艾达也知道这个原理,不过她还是坚持直接泡,“若是过一遍热水,茶味就没有了。”
在他们这一片区居住的居民,哪个不是等茶泡彻底没有味道之后才扔,岂会将泡出茶味的水扔掉,那简直太浪费了。
方知味挑石子的动作不停,随口道,“我喜欢喝没有苦味的红茶。”
“随你。”
艾达也任由方知味去了,毕竟他今天难得帮她干活。
用她丈夫的话来说,那真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。
方知味将茶叶里的杂物统统选出,用纱布装好后过一遍热水,再将铁锅里烧开的沸水倒进一旁用来装茶水的两个木桶里。
他没有直接将茶包扔进去,而是等木桶里的水稍稍降温之后,大概九十度左右,又才将茶包扔了进去。
这也是茶水泡出来不涩苦的重要步骤之一。
刚将茶水泡好,外面就来了今天的第一位客人。
大卫是艾达早餐店的老顾客了,他是一位印刷工人,身上藏着经久不散的油墨味,远远就能闻到。
他刚进来就从上衣口袋掏出一便士放到柜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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