想:
“一种可能,嫌犯事先画好鸟羽,之后再来把人带走,或是下次还会再出现的标记。另一种可能,嫌犯因为别的一些理由选择失踪者,在成功以后留下记号,用以给同伴辨认,亦或是和其他人的行为作区别。”
“毕竟我们还不能确定,嫌犯只有一人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