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嫁给大明男子。
只不过,通过这种方式,她们最多只能获得外籍百姓的永久居住权。
这永久居住权与正式的大明国籍相比,其含金量自然是天差地别。最直观的体现便在于,拥有永居权的女子及其后代,将无法参加大明朝廷的科举考试,无法在官场上谋得一官半职,上升之路几乎被堵死。
正因如此,那些对未来抱有更高期望、希望自己以及子孙后代能更有前途的萨摩藩女性们,才会那般废寝忘食地埋头苦学汉语,钻研大明典籍。
她们的目标不仅仅是嫁给大明男子,更是要堂堂正正地获得大明国籍,成为真正的“明人”。
至于倭国的男人们?
呵,不论如何,他们都早已不在这些萨摩藩女性的择偶范围之内了。
大明最新颁布的《外籍人口管理条例》规定:
所有外籍男性,除非特许,否则只能从事服务业、采矿业、一线制造业等被视为“低端”的苦力行业,或是选择加入大明外籍军团及各藩属仆从军服兵役。
所有外籍男性不得擅自与大明女性进行非必要的接触,更不许有任何逾越礼法的举动。违者,将受到严厉惩处!
情节轻微者,如言语调戏、举止轻浮,折杖二十,配役五年,
情节一般者,如死缠烂打、动手动脚,折杖三十,配役十年,
情节严重者,如造成不良影响、败坏女性声誉,折杖五十,配役二十年,
情节特别严重,例如涉及强迫、伤害等恶性事件,折杖五十,物理阉割,并配役终身。
与此同时,大明律法却又出人意料地承认了侍妾的家庭地位和社会地位,并且明确规定,侍妾所出的子女,同样享有法定的财产继承权,即便其生母仅拥有永久居住权,亦受此法保护。
这两相对比之下,倭国男子的处境便显得尤为凄惨,几乎等同于被间接剥夺了繁衍后代的权利。
毕竟,在这种情况下,任何一个稍有头脑的倭国女性都会做出最明智的选择:哪怕是嫁给一个普通的大明男子做妾,其生活保障和子女前程,也远比嫁给一个前途黯淡的倭国男子当正室要强出千百倍。
而那些备受歧视的倭国男子,想要改变自身命运,摆脱这种近乎屈辱的社会底层地位,唯一的出路,便是加入萨摩藩仆从军或是更为精锐的大明外籍军团,用至少三年的浴血厮杀去博取一个获得大明国籍的机会。
当然,即便他们侥幸从尸山血海中活过了三年,然后又成功拿到了那张宝贵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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