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于是,承载着西班牙王国复兴希望的远征舰队,在托马斯伯爵的“英明”指挥下,于新加坡港内各自精彩。
伯爵本人,则心安理得地登上一艘轻便的商船,悠哉悠哉地朝着大明定天府的方向驶来
……
与此同时,数千里之外的北京紫禁城内,另一番景象正上演。
凛冽的寒风中,康麻子大弟龙心大悦。
他兴致勃勃地端起一杆锃光瓦亮的新式步枪,眯起一只眼睛,有模有样地瞄准着百步开外竖立的靶子。
一众满汉大员屏息凝神,几个金发碧眼的荷兰人则垂手侍立,脸上堆满了笑意。
“砰!”
一声清脆的枪响,在空旷的校场上突兀地炸开,惊起远处屋檐上的一群寒鸦。
“皇上好枪法!”
“皇帝陛下好枪法!”
枪声的余音还未散尽,周围侍立的满汉官员和几名金发碧眼的荷兰人,便齐声喝彩,各种谀词如潮水般涌来。
只是……
百米开外那个孤零零的胸靶,纹丝未动……
“好枪!”
糠稀脸不红气不喘,随手将步枪抛给身旁的侍卫,口中啧啧称赞道,目光却不着痕迹地扫过远处的靶子。
荷兰东印度公司的辛克莱少校见状,连忙躬身上前,操着一口略显生硬的汉话吹B道。
“尊敬的大清皇帝陛下,此款新式步枪,乃是我荷兰东印度公司呕心沥血的杰作,即便是在我国的精锐军队之中,也尚未完全列装。”
“此枪射程最远可达千步!无论威力、射程,皆与明匪所用火器不相上下,甚至犹有过之!”
辛克莱眼中闪烁着精明的光芒,语气愈发蛊惑。
“只要贵国雄师装备了此款步枪,明匪的火器优势便会荡然无存!届时,贵国大军定能轻易将那些胆敢入侵贵国境内的明匪尽数驱逐,甚至是彻底消灭!”
虽然辛克莱少校嘴上是这么说,但实际上他很清楚,仅仅依靠这步枪,清军想胜过明军,无异于痴人说梦。
明军可不仅仅是步枪先进,还有火炮还有舰队,哪一样是好对付的?
但生意嘛,自然是捡着客户爱听的说。
而且,这批步枪的真实性能,也远没有他吹嘘的那般神乎其神。
与明军大规模列装的米尼步枪相比,更是差了不止一个档次。
尤其在枪管寿命与有效射程上,更是远远不如。
皆因这批步枪全部都是用以前的老旧步枪改装而来,枪管刻画膛线后管壁更薄了。
如此一来,枪管能够承受的膛压自然下降,发射药的装填量也随之减少,射程自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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