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几乎望不到头的行军队列,心中第一次对自己“御驾亲征”的决定,产生了那么一的后悔。
自从过了野人沟矿场,平坦的路面便宣告终结。
剩下的,全是这种崎岖坎坷的山间土路。
有些地方甚至连路都没有,全靠工兵营挥舞着铲子和斧头在前面临时开辟。
难走得要命不说,头顶的太阳还毒得像要吃人。
更让他心焦的是,大军的行进速度慢得令人发指。
昨天中午从马尼拉出发,紧赶慢赶,到晚上安营扎寨时,也才刚刚越过野人沟矿场。
大半天时间,就走了二十多公里。
而今天一头扎进这山区,速度更是断崖式下跌。
由于缺乏足够的马匹,炮兵部队的行进举步维艰。那些沉重的12磅拿破仑炮和6磅野战炮,几乎是靠着士兵们肩扛手推、马匹奋力拖拽,才一点点地往前挪。
朱和埸庆幸这几日没下雨,否则这些火炮全得变成一堆陷在泥地里的废铁。
李振华催马来到朱和埸身侧,看了一眼落在队伍最后方,几乎与主力脱节的炮兵阵列,沉声建议道
“陛下,前方道路愈发险峻,炮兵部队行动迟缓,已严重拖累大军行程。为免贻误战机,是否可令主力部队与外籍军团加速前进,先行北上?炮兵部队随后跟进便可。”
在李振华看来,即便没有炮火支援,凭借神机营精良的米尼步枪和严格的训练,要击败那些乌合之众般的土著,也并非难事。
“不急。”
朱和埸抹了把额头上的汗水,摇了摇头。
“此战,我们不赶时间。根据斥候回报,土著已在圣费尔兰多城外集结了数万之众,规模空前。为确保万无一失,最大限度减少我军伤亡,炮兵的火力支援,至关重要。”
他顿了顿,看着李振华,语气变得严肃起来。
“朕的每一个士兵,性命都比时间宝贵。我们多花一天时间把大炮拉上去,战场上,或许就能少死几十个、甚至上百个弟兄。这笔账,划算。”
如同蜗牛爬行般的大军又艰难跋涉了一日。
终于,在第三日的黄昏时分,当夕阳将天边染成一片壮丽的橘红色时,圣费尔兰多城那模糊的轮廓,出现在了地平线上。
而在圣费尔兰多城前方那片开阔的原野上,黑压压一片的四万多名土著大军,早已严阵以待。
兵上一万,无边无沿。
当四万多人组成的巨大军阵映入眼帘时,即便是有着后世灵魂的朱和埸,也确确实实感受到了那股压迫感。
但,也仅此而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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