光泽,和舞台下虫子偶尔发出的细微声响。
黄子晨举着金丝僵在原地,脸上满是懵逼,他看看手里的丝线,又看看不远处乖乖趴着的变异虫,再瞧瞧身边同样一脸茫然的周烨,突然感觉拿着金丝的线微微颤抖。
防空洞的潮湿空气里,血腥味浓得化不开。
“刘博文”站在尸体中央,原本清瘦的身形似乎挺拔了些,皮肤却透着种诡异的苍白,连血管都泛着淡淡的绿色。
他缓缓抬起手,指尖还沾着温热的血珠,他伸出长长的舌头将残留的血迹舔舐干净。
做完这个动作,他舒服地眯起眼睛,喉间发出一声类甜腻轻吟,脸上缓缓绽开一抹笑容。
那笑容里没有半分属于刘博文的温和,反而透着种勾人的魅惑,眼尾微微上挑,连眼神都变得缱绻起来。
可这样的神色出现在一张的男人脸上,实在怪异得令人毛骨悚然。
“不愧是从一开始就是人形的生灵,能量就是和那些低等生物不一样。”
阴柔的声音在空旷的防空洞里回荡,和刘博文原本清亮的嗓音截然不同,像是有两根声带在同时发声,带着诡异的共鸣。
他抬手抚过自己的脸颊,指尖划过皮肤时,能隐约看到皮下有什么东西在蠕动。
“不过……还不够。”
他伸出分叉的舌头,舔了舔下唇,原本还算正常的眼眸突然泛起血色,瞳孔收缩成竖瞳,像极了冷血动物。
那血红色的眸子里清晰地映出地上的尸体,却没有半分怜悯,只有纯粹的不满与贪婪。“这点能量,连维持完整的人形都勉强,我还需要更多,更多更优质的能量……”
“刘博文”,不,应该说占据了这具身体的系统,低声喃喃自语。
它并非人类,而是比人类还要更加高级的生物,它游荡宇宙,靠着吞噬生灵的能量与精神力存活。
由于它身份高贵,因此它比同类更挑剔,不仅要能量充足,还要宿主和食物的颜值够高。
当初选中刘博文,就是看中了他清秀的面容和潜藏的自愈潜力。
颜值高的宿主,能让它在化形时拥有更完美的躯壳。
而让刘博文刻意去接近、攻略那些长相出众的幸存者,更是它的精心算计。
根据它吞噬的经验,颜值高的生物,往往精神力更强大,体内的能量也更纯净醇厚,吃起来无比的美味,远比那些粗鄙的恶徒美味得多。
更重要的是,吞噬颜值高的生灵,会让能量中的“美丽因子”会融入它的核心,让它最终化形时,拥有足以颠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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