撮。
等到双方相距不足五百米的时候,冲锋的振武军也越来越松散,想要短时间列阵根本不可能。
伊尔登觉得时机到了,抽出自己的砍刀,怒吼道:“大清的勇士们,让那些明狗知道咱们的厉害,他们有多愚蠢,杀!”
“杀明狗!”
“杀明狗!”
……
四千清军骑兵,立刻朝着远处的明军加速冲去!
五百米外,振武军一团三连四排,排长听到后面传来的号声。
排长冲到最前面,他立刻举手,这个排五十人立刻停了下来。
排长大吼道:“一团三连二排,听我命令!立刻列一字阵!”
这五十人,只用了不到十秒,就排成一排。这样的训练他们不知道练过多少,早就形成了肌肉记忆!
“端枪,瞄准!”排长继续大吼道!
这样的动作在周围此起彼伏,各排排长的吼声不断响起。
“二团一连三排,列一字阵!”
“三团二连一排,列一字阵!”
……
从空中俯瞰,在广阔的平地上,一排五十人组成的单薄一字阵零星分布。
他们并不整齐,有人靠前,有人在后,基本上是犬牙交错,看上去有些凌乱。但前面的士兵不可能挡住后面的人。
而且最前面的几排士兵,都是自觉地趴下或者蹲下射击,给后方战友留出射击空间。
从混乱的人群冲锋,到全部列阵完毕,前后用时都不超过十五秒。
伊尔登也看到了这一幕,此时他们距离对方最多两百步。他不明白,这些人列成如此零星单薄的阵型,能有什么作用!
步兵想要抵挡住骑兵的冲锋,只有组成严密的阵型,而且人数一定要足够多,不然就是螳臂当车。
伊尔登率领四千骑兵,朝着那些散乱的振武军冲去。
马蹄声如滚雷,大地震颤。四百米,三百五十米,三百米。
伊尔登伏在马背上,手中刀向前指,眼中满是兴奋。那些愚蠢的明军,竟然放弃严整阵形,分散成几十个小股。这种散兵游勇,骑兵一个冲锋就能踏平。
“杀明狗!”他嘶声吼道。
“杀!”
四千骑兵齐声怒吼,声震四野。
就在此时……
“自由射击!”最前面一团三连二排排长的吼声在旷野中炸开。
五十支振明二型步枪同时开火。
砰砰砰砰……
枪声如爆豆,硝烟弥漫。
冲在最前面的十几个清军骑兵瞬间被打成筛子。一个鞑子胸口连中三枪,铅弹穿透棉甲,炸开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