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长子育孙,盖世为扬人矣。其间以儒为业者,土著之人辄群起而排之,视灶户犹特甚焉。故向往壮心强半销毁,遂以货殖世其家,而不能自拔于流俗之外。”
这些盐商子弟们在淮安府、扬州府参加科举,肯定是被当地的士绅们所排斥的,因为本来南直隶的科举竞争就十分之激烈,是大明公认的最不好考的地方之一,这些盐商子弟再参加科举,就会使得当地的考生更加难以出头,所以对于这些外来盐商子弟,他们自然是十分排斥的。
而让这些商人子弟们回到原籍去参加科举考试,也是一件很难的事情,不仅路远道艰,抛家舍业,且“故乡之人反得指而责之,谓其言语不相通,面貌不相习,又无产业之可考,群以冒籍攻击之,是进无所售,退无所容。”这确实是一个很麻烦的事情,朝廷现在要取消这些对于商人的歧视性措施,对于朝廷来说首先就要接受这些商人子弟参加科举的问题,因为现在这个问题已经在大明引起了很大的争论。
争论最大的当然是在淮扬两地,伴随山陕大贾纷纷南下向盐司所在地集中,此情此景在两淮等大量异籍盐商汇聚侨居府县尤为常见。而逐渐的在苏松、广州、天津等沿海的港口和商业发达城市,这种情况也开始突出起来了,对于这些问题,朝廷确实是要加以解决的,否则的话,就谈不上对于商人平等对待,但是科举牵涉到朝廷取士,这是非常之严肃的问题,南北榜案就是现例子,所以朱载坖也不得不非常之谨慎。
在下达了四民平等诏之后,朱载坖首先命令翰林院就对于匠籍和商人的相关措施予以整理,颁布诏令废除班匠银,对于工匠不再实施严格的管理,但是有关军器、工程、朝廷机要的工匠不再此列,这些工匠仍旧要接受朝廷的严格管理,但是要提升他们的待遇,各处的军匠,要按照他们的技术,发给高于官军普通士卒军饷的工食银,同时照镇协官军保障他们的口粮的,参照现在军器监、内官监工匠的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。
而对于商人子弟的科举问题,朱载坖命令礼部和相关衙门商量出一个合理的办法,首辅张四维向朱载坖上了密疏,以盐商子弟的科举问题为例,提出了另立商籍,单独科举的办法。
张四维在密疏中称:“安商心要于安商业,而储国课尤在储国材。臣谨查,淮扬、长芦等盐场行盐商人子弟,俱附籍应试,取有额例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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