了绯色。
她只觉得嗓子眼里像是有一团火在烧,忍不住伸出纤手在嘴边扇了扇风,眼眸中尽是惊愕。
“这,这是什么酒?怎么这么烈。”
张永春心说还能是什么酒,勾兑酒呗。
不过这次他勾兑出来的这款酒的原型,是国际上比较知名的酒,朗姆酒。
不得不说,人类的味觉在千万年的演化史上,大部分时间都是趋同的。
甜这种奢侈的味道,一直都是人类追求的主味觉。
因此张永春也没有选择勾兑白酒那种反人类的酒,反而直接勾兑出了这种味道带着甜味和浓烈蜜香的外来货。
其实白酒在国内流行的历史并不长,真正大规模推广开其实也就是百十来年的事情。
你要是拿给大周的百姓喝,别说是那些文人了,就算是当兵的都不会觉得这一进嘴烧火线一样的玩意有啥好喝的。
但是朗姆酒可是在世界上已经当了好几百年的畅销品了。
当然,在本世界中,现在这东西算是正儿八经的华夏货了。
眼看小丫头喝的眼睛都红了,张永春见状,不由得笑了起来:
“此酒乃是我用北地秘法,在制酒时精选上好糖蜜,反复蒸馏提纯,方得此佳酿。
我将它命名为——‘斟乾坤’。”
“‘斟乾坤’?好大的口气……”
柴韵谣连着吐了好几口,这才缓过一口气,声音带着一丝被烈酒灼过的沙哑。
小丫头看了一眼张永春,翻了个白眼嗔怪道。
“这酒……怎地后劲如此霸道猛烈?简直像吞了炭火一般!”
其实如果是平常,小丫头泛起白眼来还是挺吓人的,毕竟她也是富贵人家的小姐,自有威仪在身。
然而刚才这两口酒给她干的小脸通红,此处又翻了白眼。
加上因为酒的炽烈,让她说话的时候也带了些别的声调。
三者合一,听上去就好像某些不正经场所里面的……
你们自己解决吧,我不说了。
而小丫头这边话音刚落,却又轻轻“咦”了一声,眨了眨眼。
别说,那股猛烈的灼烧感退去后,喉间竟缓缓升腾起一股悠长而纯净的蜜糖香气。
而那股味道还回味甘甜,并不令人讨厌。
反而随之而来的是一种奇妙的微醺感,让她整个人都有些轻飘飘的,仿佛踩在云端,心情莫名地愉悦起来。
阿斯巴甜:是的孩子们,是我发力了。
甜蜜素:孩子们,我也干了。
代糖的特点就是这样,虽然甜度高,但是也容易在口中留下甜味。
这种甜味现代人可能觉得受不了算是异味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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